最高人民检察院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摘编

转载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一、设立虚假期货投资平台诈骗案例

    202112月,张某强、翁某波共同搭建名为凯雷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谎称可通过平台购买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国际市场,承诺百分之百获利。张某强将自己包装成指导老师,吹嘘取得国外金融博士学位、拥有丰富投资经验,指导投资人操作抢单购买凯雷网络投资平台上的股指、期货等虚假产品;其他团伙成员则冒充投资助理、投资者等多种身份,在微信群中吹捧张某强的专业能力,发布虚假盈利图片、虚假抢单消息等,诱使投资人相信凯雷平台是正规投资平台且收益有保证。

    张某强吸引到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后,在微信群上发出特定时间购买某种金融产品的指令,要求全部操作必须在15秒以内完成,否则无法领取红利。被害人按照上述指导抢单操作后,投资款实际转入张某强指定的账户,张某强再以操作慢了”“操作错误等理由蒙骗投资者。20211216日至1220日期间,张某强等人共实施犯罪43起,骗得人民币73万余元。

    二、假冒基金公司网络诈骗案例

    2017年起,郑某伙同周某坤等人搭建德金国际”“中辉国际等虚假基金交易平台,仿照正规基金平台,设置了基金产品买卖、支付提现、客服投诉等全部功能,但平台实际上不能进行任何基金投资活动,郑某可以通过后台控制基金指数涨跌操控投资人盈亏。郑某招募大量代理商、业务员,使用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以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为名吸引投资者。业务员冒充基金经理、投资顾问等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德金国际”“中辉国际等虚假基金交易平台推荐给被害人。上述平台为吸引被害人投资,向被害人发送虚假投资盈利截图营造投资回报丰厚假象,诱骗被害人注册、充值、交易,最终以收取高额手续费、控制期货类基金指数涨跌等方式骗取被害人投资款。被害人投资款均转入郑某实际控制账户,并未进行任何真实的基金投资活动。郑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骗取1.2亿余元。

    三、非法荐股诱骗股民高位接盘诈骗案例

    20206月至8月,武某凯与张某运预谋通过网络荐股诈骗牟利,组织郭某安、杨某强等多人组成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武某凯对外谎称其所控制的锐华教育机构是专业股票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进行网络吸粉,并由团伙成员化名赵荣庆冒充股票大师进行投资授课。该团伙成员注册多个微信号并统一命名为赵荣庆”“夏虹,吸引全国各地股民添加微信号,引诱股民进入股票分析微信群。其他团伙成员冒充赵荣庆及其助理夏虹的身份,每日在客户微信群内发布股评信息、直播间授课链接、股票交易建议等。同时,该团伙成员又冒充普通股民在微信群、直播间内讨论股票交易、发送虚假的股票盈利截图,谎称跟随“赵荣庆”老师操作能赚钱,吹捧“赵荣庆”老师专业水平高,以此营造“锐华教育”是股票投资咨询专业机构的假象,逐步取得股民信任,引诱股民购买“赵荣庆”推荐的股票,并通过让股民发送股票交易截图免会员费等方式掌握股民的资金量。

    当跟随推荐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量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后,武某凯联系“资金庄家”,先由“资金庄家”低位建仓指定的某只股票,再由“赵荣庆”在股票微信群、直播间内宣称该只股票会“三连涨停”,诱骗股民在股市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期间以指定的高价挂单申报买入该股票。根据股民发送的交易截图统计申报买入的资金量后,“资金庄家”以对应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此前低位建仓的股票,利用集合竞价撮合交易规则将低位建仓买入的股票精准出售给诱骗而来的股民,所得收益由武某凯与“资金庄家”分成。武某凯团伙以该手段诈骗400余万元。

2024年7月4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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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百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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